戰國策
 卷二十四 ‧ 魏策三

奉陽君約魏

奉陽君約魏,魏王將封其子,謂魏王曰:「王嘗身濟漳,朝邯鄲,抱葛、薛、陰、成以爲趙養邑,而趙無爲王有也。王能又封其子河陽、姑密乎?臣爲王不取也。」魏王乃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