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詔集
策略第三臣聞聖王之治天下,使天下之事,各當其處而不相亂,天下之人,各安其分而不相躐也,然後天子得優遊無爲而制其上。今也不然。夷狄抗衡,本非中國之大患,而每每以累朝廷,是以徘徊擾攘,卒不能有所立。今委任而責成,使西北不過爲未誅之寇,則中國固吾之中國,而有所不可爲哉。於此之時,臣知天下之不足治也。
請言當今之勢。夫天下有二患,有立法之弊,有任人之失。二者疑似而難明,此天下之所以亂也。當立法之弊也,其君必曰:「吾用某也而天下不治,是某不可用也。」又從而易之。不知法之弊,而移咎於其人。及其用人之失也,又從而尤其法。法之變未有已也,如此,則雖至於覆敗,死亡相繼而不悟,豈足怪哉。
昔者漢興,因秦以爲治,刑法峻急,禮義消亡,天下蕩然,恐後世無所執守,故賈誼、董仲舒咨嗟歎息,以立法更制爲事。後世見二子之論,以爲聖人治天下,凡皆如此,是以腐儒小生,皆欲妄有所變改,以惑亂世主。
臣竊以爲當今之患,法令雖有未安,而天下之所以不大治者,失在於任人,而非法制之罪也。國家法令凡幾變矣,天下之不大治,其咎果安在哉?曩者大臣之議,患天下之士,其進不以道,而取之不精也,故爲之法曰,中年而舉取舊數之半,而復明經之科。患天下之吏無功而遷,取高位而不讓也,故爲之法曰,當遷者有司以聞,而自陳者爲有罪。此二者,其名甚美,而其實非大有益也。而議者欲以此等致天下之大治,臣竊以爲過矣。
夫法之於人,猶五聲六律之於樂也。法之不能無姦,猶五聲六律之不能無淫樂也。先王知其然,故存其大略,而付之於人,茍不至於害民而不可強去者,皆不變也。故曰失在任人而已。
夫有人而不用,與用而不行其言,行其言而不盡其心,其失一也。古之興王,一人而已。湯以伊尹,武王以太公,皆捐天下以與之,而後伊、呂得捐其一身以經營天下。君不疑其臣,功成而無後患,是以知無不言,言無不行。其所欲用,雖其親愛可也;其所欲誅,雖其讎隙可也。使其心無所顧忌,故能盡其才而責其成功。及至後世之君,始用區區之小數以繩天下之豪俊,故雖有國士,而莫爲之用。
夫賢人君子之欲有所樹立,以著不朽於後世者,甚於人君,顧恐功未及成而有所奪,只以速天下之亂耳。鼂錯之事,斷可見矣。夫奮不顧一時之禍,決然徒欲以身試人主之威者,是亦其所挾者不甚大也,斯固未足與有爲。而沉毅果敢之士,又必有待而後發,茍人主不先自去其不可測,而示其可信,則彼孰從而發哉。慶曆中,天子急於求治,擢用賢者,天下日夜望其成功。方其深思遠慮而未有所發也,雖天子亦遲之。至其一旦發憤,條天下之利害,百未及一二,而舉朝諠譁,以至於逐去,曾不旋踵。此天下之士,所以相戒而不敢深言也。
居今之勢,而欲納天下於至治,非大有所矯拂於世俗,不可以有成也。何者?天下獨患柔弱而不振,怠惰而不肅,茍且偷安而不知長久之計。臣以爲宜如諸葛亮之治蜀,王猛之治秦,使天下悚然,人人不敢飾非,務盡其誠。凡此者,皆庸人之所大惡,而讒言之所由興也。是故先主拒關、張之間,而後孔明得以盡其才;苻堅斬樊世,逐仇騰,黜席寶,而後王猛得以畢其功。夫天下未嘗無二子之才也,而人主思治又如此之勤,相須甚急,而相合甚難者,獨患君不信其臣,而臣不測其君而已矣。惟天子一日慨然明告執政之臣所以欲爲者,使知人主之深知之也而內爲之信,然後敢有所發於外而不顧。不然,雖得賢臣千萬,一日百變法,天下益不可治。歲復一歲,而終無以大慰天下之望,豈不亦甚可惜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