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張時徹撰。時徹有善行錄。已著錄。是集凡分二編。一曰定集。爲賦詩二十卷。雜文二十七卷。史論四卷。一曰別集。爲奏議五卷。公移六卷。詩文皆分體。而律詩中又分兩京藩臬歸田三稾。明史藝文志。載芝園全集八十五卷。考浙江通志。時徹尚有芝園外集。史蓋合而總計之。然浙江通志。載芝園定集五十六卷。別集十一卷。外集二十四卷。與此卷數亦不合。或定集當爲五十一卷。別集當爲十一卷。外集當爲二十四卷。共八十六卷。史誤八十六爲八十五。通志誤五十一爲五十六歟。其詩文不出常格。樂府喜用古題。而所擬諸篇。皆舍其本詞。而擬其增減入樂之詞。未免逐影而失形。史論尤多偏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