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部二十五 別集類二十五

小山類稾 二十卷

浙江孫仰曾家藏本

明張岳撰。岳字維喬。惠安人。正德丁丑進士。官至刑部侍郎。掌都察院事。復出總督湖廣四川貴州。卒諡襄惠。事蹟具明史本傳。岳初授行人。卽以疏諫南巡廷杖。調南京國子監學正。嘉靖初牽復原官。又以議禮忤張璁。繼忤夏言。忤嚴嵩父子。而卒得以功名終。若有天幸。然其剛正之操。天下推之。集中奏議。分行人司稾。廉州稾。粤藩稾。督撫鄖陽稾。巡撫江西稾。督撫兩廣稾。總督湖廣川貴稾。皆據其歷官年月。次第編類。雖文義樸直。而經濟大業。亦可據以考見。又史稱岳博覽工文章。經術湛深。不喜王守仁學。今觀集中草堂學則。及諸書牘內辨學之語。大都推闡切至。歸於篤實近裏。蓋有體有用之言。固與空談無根者異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