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著撰人名氏。卷三末載國朝康熙三十年禁止直隸所屬地方以蒸酒糜米穀上諭一條。當爲近人所著矣。所錄自經史以及稗乘詩詞。凡涉於酒者。徵採頗富。分爲彙考六卷。總論一卷。紀事五卷。雜錄外編各一卷。藝文四卷。然編次錯雜。殊乏體裁。每卷之首。空前二行。而以酒部彙考爲子目。意其欲輯類書而未成。此其一門之賸稾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