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部十一 法家類存目

祥刑要覽 二卷

浙江巡撫採進本

明吳訥撰。訥有棠陰此事。已著錄。此書乃其致仕後所作。上卷經典大訓十六條。次爲先哲議論十五條。下登善可爲法十三人。惡爲可戒十人。其經典大訓中。引及論語大學。而開卷尚書一條。皐陶下註舜臣字。蓋爲通俗之文。以戒不甚讀書者。故淺近如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