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邵寶撰。寶有左觿。已著錄。是編乃正德己巳。寶官副都御史總漕江北時所作。卷一至卷六。爲河渠之政。卷七爲舟楫之政。卷八爲倉廒之政。卷九爲卒伍之政。卷十卷十一爲轉輸之政。卷十二爲統領之政。卷十三至卷十五爲紀載之政。卷十六爲稽古之政。卷十七爲準今之政。卷十八以雜錄終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