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部三十八 政書類二

欽定大淸通禮 五十卷

乾隆元年奉敕撰。越二十一年告成。首紀朝廟大典。及欽頒儀式。其餘五禮之序。悉準周官。而體例則依仿儀禮。惟載貴賤之等差。節目之先後。而不及其沿革。惟載器物之名數。陳設之方隅。而不及其形製。蓋沿革具於會典。則例形製。具於禮器圖式。各有明文。足質考證。故不複述也。考儀禮古經殘闕。諸儒所說。多自士禮上推於天子。且古今異制。後世斷不能行。其一朝令典。今有傳本者。惟開元禮。政和五禮新儀。大金集禮。明集禮。大抵意求詳悉。轉涉繁蕪。以備掌故則有餘。不能盡見諸施行也。我皇上聲律身度。典制修明。特命酌定此編。懸爲令甲。自朝廷以迨於士庶。鴻綱細目。具有規程。事求其合宜。不拘泥於成迹。法求其可守。不夸飾以浮文。與前代禮書。鋪陳掌故。不切實用者迥殊。記曰。禮從宜。又曰。大禮必簡。三代聖王。納民軌物。其本義不過如斯。賜名曰通禮。信乎酌於古今。而達於上下。爲億萬年治世之範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