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部三十八 政書類二

政和五禮新儀 二百二十卷

兩淮馬裕家藏本

宋議禮局官知樞密院鄭居中等奉敕撰。徽宗御製序文。題政和新元三月一日。蓋政和改元之年。錢曾讀書敏求記。誤以新元爲心元。遂以爲不知何解。謬也。前列局官隨時酌議科條。及逐事御筆指揮。次列御制冠禮。蓋當時頒此十卷爲格式。故以冠諸篇。次爲目錄六卷。次爲序例二十四卷。禮之綱也。次爲吉禮一百一十一卷。次爲賓禮二十一卷。次爲軍禮八卷。次爲嘉禮四十二卷。升婚儀於冠儀前。徽宗所定也。次爲凶禮十四卷。惟官民之制特詳焉。是書頗爲朱子所不取。自中興禮書旣出。遂格不行。故流傳絕少。今本第七十四卷。第八十八卷至九十卷。第一百八卷至一百十二卷。第一百二十八卷至一百三十七卷。第二百卷。皆有錄無書。第七十五卷。九十一卷。九十二卷。亦佚其半。然北宋一代典章。如開寶禮。太常因革禮。禮閣新儀。今俱不傳。中興禮書。散見永樂大典中。亦無完本。惟是書僅存。亦論掌故者所宜參考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