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部三十七 政書類一

欽定大淸會典 一百卷

乾隆二十九年奉敕撰。伏考國朝會典。初修於康熙三十三年。續修於雍正五年。至是。凡三經釐定。典章彌備。條目彌詳。考昔成周之制。百度分治以六官。六官統彙於周禮。聖人經世之樞要。於是乎在。雖越數千載。時勢異宜。政令不能不增。法制不能不改。職守亦不能不分。難復拘限以六官。而其以官統事。以事隸官。則實萬古之大經。莫能易也。故歷代所傳。如唐六典。元典章。明會典。遞有損益。而宏綱鉅目。不甚相遠。然其書之善否。則不盡繫編纂之工拙。而繫乎政令之得失。蓋一朝之會典。卽記一朝之故事故事之所有。不能删而不書。故事之所無。亦不能飾而虛載。故事有善有不善。亦不能有所點竄變易。如唐六典先頒祥瑞之名目。分爲三等。以待天下之奏報。殆於上下相罔。然當時有此制。秉筆者不能不載也。又如至正條格中偏駁不公之令。經御題指摘者。人人咸喻其非。然亦當時有此制。秉筆者不能不載也。國多粃政。安怪書多駁文乎。至於周禮一經。朱子稱其盛水不漏。亦其時體國經野。事事爲萬世開太平。故其書亦傳之萬世。尊爲法守。非周公有所塗飾於其閒也。我國家列聖相承。文謨武烈。垂裕無疆。規畫旣皆盡善。我皇上執兩用中。隨時損益。又張弛皆衷於道。增删悉合其宜。則是書之體裁精密。條理分明。足以方駕周禮者。實聖主鴻猷。上軼豐鎬也。夫豈歷代規條所能望見涯涘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