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部二十 傳記類存目六

鹿洲公案 二卷

江西巡撫採進本

國朝藍鼎元撰。鼎元有平臺紀略。已著錄。此其知普寧縣時所讞諸案。自敘其推鞫始末。爲二十四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