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部十七 傳記類存目三

莆陽文獻 十三卷 列傳 七十五卷

福建巡撫採進本

明鄭岳編。黃起龍重訂。岳字汝華。宏治癸丑進士。官至兵部左侍郎。事蹟具明史本傳。起龍萬歷戊戌進士。竝莆田人。是書取莆田仙遊二縣。自梁陳迄明。著作詩文。輯爲十三卷。又取名人事蹟。成列傳七十四卷。文以體分。傳則不分門目。後倭變書燬。起龍爲之重鋟。幷附柯維騏所作岳傳一首。爲卷第七十五。岳書採摭繁富。義例頗仿史裁。然起龍譏其文內不載楊琅林誠兩御史之奏疏。及黃仲元之郭孝子祠記墓表。傳內載仕梁之徐寅翁承贊。及永樂初梯榮獻策之林環。而於林光朝傳。但紀其文集。而不及所著之易解尚書解語錄說詩等書。去留不無遺憾。則固確論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