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部二十八 春秋類三

春秋胡氏傳辨疑 二卷

江蘇巡撫採進本

明陸粲撰。前有自序。謂胡氏說經。或失於過求。詞不厭煩。而聖人之意愈晦。故著此以辨論之。大旨主於信經而不信例。其言曰。不以正大之情觀春秋。而曲生意義。將焉所不至矣。又曰。昔之君子有言。春秋無達例。如以例言。則有時而窮。惟其有時而窮。故求其說而不得。從而爲之辭。又曰。春秋襃善貶惡。不易之法。今用此說以誅人。又忽用此說以賞人。使後世求之而莫識其意。是直舞文吏所爲。而謂聖人爲之乎。其抉摘說經之弊。皆洞中癥結。其例皆先列胡傳於前。而以己說糾正於後。如以春秋始於隱公。獨取歐陽氏之說。以爲遠而難明者不修。而不取胡氏罪平王之說。於紀履緰來逆女。以爲爲齊侯滅紀葬伯姬書。而不取胡氏逆女必親使大夫非正之說。於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。以爲聲姜敬嬴穆姜皆稱婦。以文宣成皆有母。稱婦以別於君母。而不取胡氏貶稱婦以見惡之說。於齊人來歸鄆讙龜陰田。以爲魯及齊平而歸田。不必以夾谷之會。悉歸功於孔子。三傳家語及史記。皆未足據。而不取胡氏所稱攝相卻齊兵之說。如此者凡六十餘條。大抵明白正大。足以破繁文曲說之弊。自元延祐二年。立胡傳於學官。明永樂纂修大全。沿而不改。世儒遂相沿墨守。莫敢異同。惟粲及袁仁。始顯攻其失。其後若俞汝言焦袁熹張自超等。踵以論辨。乃推闡無餘。雖卷帙不多。其有功於春秋。固不尠也。朱彝尊經義考作四卷。注云未見。此本祇上下二卷。實無所闕佚。殆彝尊考之未審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