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版說明(凡例)


一、通假字一般保留。

二、異體字、俗體字,常見常用者,酌情保留。若如「宫」之与「宮」、「内之與「內」,字形既無大差別,自當以正字爲準。

三、凡清朝的避諱改字,如「弘」改「宏」、「曆」改「厯」、「玄」改「元」之類,力求全部改回原字。然山人才疏學淺,漏改誤改者必多,歡迎指正!若是避諱缺筆字,亦一律改正。

四、又古籍常有易混易錯之字,若屬明顯者,徑改不出校,如「己」、「已」、「巳」與「日」、「曰」之類;又如「睽卦」之「睽」或從俗之誤作「暌」之類;又如「冢」字原書常作「冡」,今皆改爲「冢」;又「䙝」、「褻」字形近似,而說文段注分作二字,總目中「褻」常作「䙝」,今隨文改正。

五、古人姓、名、字,一般保留原字。然若原書中數字併用,則統一爲較常見者,如「朱彝尊」,書中「彝」字又有作「彞」或「𢑴」者,今統一爲「彝」。

六、古今不同,古籍中的提行,爲示對帝王的尊崇,今皆不從。

七、無法錄入之文字,則用組字方式。總目中有極少數非文字之符號,暫付闕如。

八、此上各條爲暫列之原則。又未及閱讀之章節,則未能據此一一改正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