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四・諸侯王表第二
昔周監於二代,師古曰:「監,視也。二代,夏、殷也。」三聖制法,師古曰:「三聖謂文王、武王及周公也。」立爵五等,師古曰:「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」封國八百,同姓五十有餘。周公、康叔建於魯、衞,各數百里;太公於齊,亦五侯九伯之地。臣瓚曰:「禮記王制云:『五國以爲屬,屬有長;二百一十國以爲州,州有伯。』」師古曰:「五侯,五等諸侯也。九伯,九州之伯也。伯,長也。」詩載其制曰:「介人惟藩,大師惟垣。大邦惟屏,大宗惟翰。懷德惟寧,宗子惟城。母俾城壞,毋獨斯畏。」師古曰:「大雅板之詩也。介,善也。藩,籬也。屏,蔽也。垣,牆也。翰,幹也。懷,和也。俾,使也。以善人爲之藩籬,謂封周公、康叔於魯、衞;以大師爲垣牆,謂封太公於齊也。大邦以爲屏蔽,謂成國諸侯也;大宗以爲楨幹,謂王之同姓也。能和其德則天下安寧,分建宗子則列城堅固。城不可使墮壞,宗不可使單獨。單獨墮壞,則畏懼斯至。」所以親親賢賢,襃表功德,師古曰:「親賢俱封,功德並建。」關諸盛衰,深根固本,爲不可拔者也。故盛則周、邵相其治,致刑錯;衰則五伯扶其弱,與共守。師古曰:「伯讀曰霸。此五霸謂齊桓、宋襄、晉文、秦穆、吳夫差也。」自幽、平之後,日以陵夷,師古曰:「陵夷,言如山陵之漸平。夷謂頹替也。」至虖阸`䧢河洛之閒,應劭曰:「阸者,狹也。䧢者,踦䧢也。西迫強秦,東有韓魏,數見侵暴,踦䧢不安也。」師古曰:「阸音於懈反。䧢音區。」分爲二周,師古曰:「謂東西二周也。」有逃責之臺,被竊鈇之言。服虔曰:「周赧王負責,無以歸之,主迫責急,乃逃於此臺,後人因以名之。」劉德曰:「洛陽南宮謻臺是也。」應劭曰:「竊鈇,謂出至路邊竊取人鈇也。」師古曰:「應說非也。鈇鉞,王者以爲威,用斬戮也。言周室衰微,政令不行於天下,雖有鈇鉞,無所用之,是謂私竊隱藏之耳。被音皮義反。鈇音膚。謻音移,又音直移反。」然天下謂之共主,如淳曰:「雖至微弱,猶共以爲之主。」彊大弗之敢傾。師古曰:「言諸侯雖彊大者,不敢傾滅周也。」歷載八百餘年,數極德盡,旣於王赧,師古曰:「旣亦盡也。赧,謚也,一曰名也,音女版反。」降爲庶人,用天年終。號位已絕於天下,尚猶枝葉相持,莫得居其虛位,海內無主三十餘年。師古曰:「秦昭襄王五十二年周初亡,五十六年昭襄王卒,孝文王立一年而卒,莊襄王立四年而卒,子政立二十六年而乃并天下,自號始皇帝。是爲三十五年無主也。」
秦據埶勝之地,騁狙詐之兵,應劭曰:「狙,伺也,因間伺隙出兵也。狙音若蛆反。」師古曰:「音千絮反。」蠶食山東,壹切取勝。師古曰;「蠶食,解在異姓諸侯王表。壹切,解在平紀也。」因矜其所習,自任私知,姍咲三代,盪滅古法,師古曰:「姍,古訕字也。訕,謗也,音所諫反,又音刪。」竊自號爲皇帝,而子弟爲疋夫,內亡骨肉本根之輔,外亡尺土藩翼之衞。陳、吳奮其白挺,應劭曰:「白挺,大杖也。孟子書曰『可使制挺以撻秦楚』是也。」師古曰:「挺音徒鼎反。」劉、項隨而斃之。故曰,周過其歷,秦不及期,國埶然也。應劭曰:「武王克商,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今乃三十六世,八百六十七歲,此謂過其歷者也。秦以謚法少,恐後世相襲,自稱始皇,子曰二世,欲以一迄萬,今至子而亡,此之爲不及期也。」
漢興之初,海內新定,同姓寡少,懲戒亡秦孤立之敗,於是剖裂疆土,立二等之爵。韋昭曰:「漢封功臣,大者王,小者侯也。」功臣侯者百有餘邑,尊王子弟,大啟九國。師古曰:「九國之數在下也。」自鴈門以東,盡遼陽,爲燕、代。師古曰:「遼陽,遼水之陽也。」常山以南,太行左轉,度河、濟,漸于海,爲齊、趙。師古曰:「太行,出名也。左轉,亦謂自太行而東也。漸,入也,一曰浸也。行音胡剛反。漸音子廉反,亦讀如本字。」穀、泗以往,奄有龜、蒙,爲梁、楚。晉灼曰:「水經云泗水出魯卞縣。」臣瓚曰:「穀在彭城,泗之下流爲穀水。」師古曰:「奄,覆也。龜、蒙,二山名。」東帶江、湖,薄會稽,爲荊吳。文穎曰:「即今吳也。高帝六年爲荊國,十年更名吳。」師古曰:「荊吳,同是一國也。」北界淮瀕,略廬、衡,爲淮南。師古曰:「瀕,水涯也,音頻,又音賔。廬、衡,二山名也。」波漢之陽,亘九嶷,爲長沙。鄭氏曰:「波音陂澤之陂。」孟康曰:「亘,竟也,音古贈反。」師古曰:「漢之陽者,循漢水而往也。水北曰陽。波音彼皮反,又音彼義反。九嶷,山名,有九峰,在零陵營道。嶷音疑。」諸侯比境,周帀三垂,外接胡越。師古曰:「比謂相接次也。三垂,謂北東南也。比音頻寐反。」天子自有三河、東郡、潁川、南陽,師古曰:「三河,河東、河南、河內也。」自江陵以西至巴蜀,北自雲中至隴西,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,公主、列侯頗邑其中。師古曰:「十五郡中又往往有列侯、公主之邑。」而藩國大者夸州兼郡,連城數十,師古曰:「夸音跨。」宮室百官同制京師,可謂撟抂過其正矣。師古曰:「撟與矯同。抂,曲也。正曲曰矯。言矯秦孤立之敗而大封子弟,過於強盛,有失中也。」雖然,高祖創業,日不暇給,孝惠享國又淺,高后女主攝位,而海內晏如,師古曰:「晏如,安然也。」亡狂狡之憂,卒折諸呂之難,成太宗之業者,亦賴之於諸侯也。
然諸侯原本以大,末流濫以致溢,小者淫荒越法,大者睽孤橫逆,以害身喪國。師古曰:「易睽卦九四爻辭曰『睽孤,見豕負塗』。睽孤,乖刺之意。睽音工攜反。」故文帝采賈生之議分齊、趙,景帝用鼂錯之計削吳、楚。武帝施主父之冊,下推恩之令,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,不行黜陟,而藩國自析。自此以來,齊分爲七師古曰:「謂齊、城陽、濟北、濟南、淄川、膠西、膠東也。」趙分爲六,師古曰:「謂趙、平原、真定、中山、廣川、河間也。」梁分爲五,師古曰:「謂梁、濟川、濟東、山陽、濟陰也。」淮南分爲三。師古曰:「謂淮南、衡山、廬江。」皇子始立者,大國不過十餘城。長城、燕、代雖有舊名,皆亡南北邊矣。如淳曰:「長沙之南更置郡,燕、代以北更置緣邊郡。其所有饒利、兵馬、器械,三國皆失之矣。」景遭七國之難,抑損諸侯,減黜其官。師古曰:「謂改丞相曰相,省御史大夫、廷尉、少府、宗正、博士,損大夫、謁者諸官長丞員等也。」武有衡山、淮南之謀,作左官之律,服虔曰:「仕於諸侯爲左官,絕不得使仕於王侯也。」應劭曰:「人道上右,今舍天子而仕諸侯,故謂之左官也。」師古曰:「左官猶言左道也。皆僻左不正,應說是也。漢時依上古法,朝廷之列以右爲尊,故謂降秩爲左遷,仕諸侯爲左官也。」設附益之法,張晏曰:「律鄭氏說,封諸侯過限曰附益。或曰阿媚王侯,有重法也。」師古:「附益者,蓋取孔子云『求也爲之聚斂而附益之』之義也,皆背正法而厚於私家也。」諸侯惟得衣食稅租,不與政事。師古曰:「與讀曰豫。」
至於哀、平之際,皆繼體苗裔,親屬踈遠,師古曰:「言非始封之君,皆其後裔也,故於天子益疏遠矣。」生於帷牆之中,不爲士民所尊,埶與富室亡異。而本朝短世,國統三絕,師古曰:「謂成、哀、平皆早崩,又無繼嗣。」是故王莽知漢中外殫微,本末俱弱,師古曰:「殫,盡也,音單。」亡所忌憚,生其姦心;因母后之權,假伊周之稱,顓作威福廟堂之上,不降階序而運天下。師古曰:「序謂東西廂。顓與專同。」詐謀旣成,遂據南面之尊,分遣五威之吏,馳傳天下,班行符命。漢諸侯王厥角𩠜首,應劭曰:「厥者,頓也。角者,頟角也。稽者,首至地也。言王莽漸漬威福日乆,亦值漢之單弱,王侯見莽篡弒,莫敢怨望,皆頓角稽首至地而上其璽綬也。」晉灼曰:「厥猶豎也,叩頭則額角豎。」師古曰:「應說是也。𩠜音口禮反,與稽同。」奉上璽韍,惟恐在後,師古曰:「韍音弗,璽之組也。」或迺稱美頌德,以求容媚,豈不哀哉!是以究其終始彊弱之變,明監戒焉。
號謚 | 屬 | 始封 | 子 | 孫 | 曾孫 | 玄孫 | 六世 | 七世 |
楚元王交 | 高帝弟。 | 六年正月丙午立,二十三年薨。 | 孝文二年,夷王郢客嗣,四年薨。 | 六年,王戊嗣,二十一年,孝景三年,反,誅。 | ||||
孝景四年,文王禮以元王子平陸侯紹封,三年薨。 | 七年,安王道嗣,二十二年薨。 | 元朔元年,襄王注嗣,十二年薨。 | 元鼎元年,節王純嗣,十六年薨。 | 天漢元年,王延壽嗣,三十二年,地節元年,謀反,誅。 | ||||
代王喜 | 高帝兄。 | 正月壬子立,七年,爲匈奴所攻,棄國自歸,廢爲郃陽侯,孝惠二年薨。 | 吳 | |||||
齊悼惠王肥 | 高帝子 | 正月壬子立,十三年薨。 | 孝惠七年,哀王襄嗣,十二年薨。 | 孝文二年,文王則嗣,十四年薨,亡後。 | ||||
孝文十六年,孝王將閭以悼惠王子楊虛侯紹封,十一年薨。 | 孝景四年,懿王壽嗣,二十三年薨。 | 元光四年,厲王次昌嗣,五年薨,亡後。 | ||||||
城陽 | 四年,共王喜嗣,八年,徙淮南,四年,復還,凡三十三年薨。 | 孝景後元年,頃王延嗣,二十六年薨。 | 元狩六年,敬王義嗣,九年薨。 | 元封三年,惠王武嗣,十一年薨。 | 天漢四年,荒王順嗣,四十六年薨。 | |||
八世 | 九世 | 十世 | ||||||
濟北 | ||||||||
菑川 | 元光六年,靖王建嗣,二十年薨。 | 元封二年,頃王遺嗣,三十五年薨。 | 元平元年,思王終古嗣,二十八年薨。 | 初元三年,考王尚嗣,六年薨。 | 永光四年,孝王橫嗣,三十一年薨。 | |||
八世 | 九世 | |||||||
濟北 | ||||||||
菑川 | ||||||||
膠西 | ||||||||
膠東 | ||||||||
荊王賈 | 高帝從父弟。 | 六年正月丙午立,六年十二月,爲英布所攻,亡後。 | ||||||
淮南厲王長 | 高帝子。 | 十一年十月庚午立,二十三年,孝文六年,謀反,廢徙蜀,死雍。 | 十六年四月丙寅,王安以厲王子阜陵侯紹封,四十三年,元狩元年,謀反,自殺。 | |||||
衡山 | ||||||||
濟北 | 孝景六年,成王胡嗣,五十四年薨。 | 天漢四年,王寬嗣,十一年,後二年,謀反,自殺。 | ||||||
趙隱王如意 | 高帝子。 | 九年四月立,十二年,爲呂太后所殺,亡後。 | ||||||
代王 | 高帝子。 | 十一年正月丙子立,十七年,高后八年,爲皇帝。 | ||||||
趙共王恢 | 高帝子。 | 十一年三月丙午,爲梁王,十六年,高后七年,徙趙,其年自殺,亡後。 | ||||||
趙幽王友 | 高帝子。 | 十一年三月丙寅,立爲淮陽王,二年,徙趙,十四年,高后七年,自殺。 | 孝文元年,王遂以幽王子紹封,二十六年,孝景三年,反,誅。 | |||||
河間 | 十五年,哀王福嗣,一年薨,亡後。 | |||||||
燕靈王建 | 高帝子。 | 十二年二月甲午立,十五年,高后七年,薨。呂太后殺其子。 | ||||||
燕敬王澤 | 高帝從祖昆弟。 | 高後七年,以營陵侯立爲琅邪王,二年,孝文元年,徙燕,二年薨。 | 三年,康王嘉嗣,二十六年薨。 | 孝景六年,王定國嗣,二十四年,坐禽獸行,自殺。 |
右孝文三人。齊、城陽、兩濟北、濟南、菑川、膠西、膠東、趙、河閒、淮南、衡山十二人隨父,凡十五人。
河間獻王德 | 景帝子。 | 二年三月甲寅立,二十六年薨。 | 元光六年,共王不周嗣,四年薨。 | 元朔四年,剛王基嗣,十二年薨。 | 元鼎四年,頃王緩嗣,十七年薨。 | 天漢四年,孝王慶嗣,四十三年薨。 | 五鳳四年,王元嗣,十七年,建昭元年,坐殺人,廢遷房陵。 | |
建始元年正月丁亥,惠王良以孝王子紹封,二十七年薨。 | 建平二年,王尚嗣,十四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 |||||||
臨江哀王閼 | 景帝子。 | 三月甲寅立,三年薨,亡後。 | ||||||
魯共王餘 | 景帝子。 | 三月甲寅,立爲淮陽王,二年,徙魯,二十八年薨。 | 元朔元年,安王光嗣,四十年薨。 | 後元元年,孝王慶忌嗣,三十七年薨。 | 甘露三年,頃王封嗣,二十八年薨。 | 陽朔二年,文王睃嗣,十九年薨,亡後。 | ||
建平三年六月辛卯,王閔以頃王子郚鄉侯紹封,十三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,獻神書言莽德,封列侯,賜姓王。 | ||||||||
江都易王非 | 景帝子。 | 三月甲寅,立爲汝南王,二年,徙江都,二十八年薨。 | 元朔二年,王建嗣,六年,元狩二年,謀反,自殺。 | 廣世 | ||||
趙敬肅王彭祖 | 景帝子。 | 二月甲寅,立爲廣川王,四年,徙趙,六十三年薨。 | 征和元年,頃王昌嗣,十九年薨。 | 本始元年,懷王尊嗣,五年薨。 | ||||
地節四年二月甲子,哀王高以頃王子紹封,四月薨。 | 元康元年,共王充嗣,五十六年薨。 | 元延三年,王隱嗣,十九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 ||||||
平干 | 元鳳元年,繆王元嗣,二十四年,五鳳二年,坐殺謁者,會薨,不得代。 | |||||||
長沙定王發 | 景帝子。 | 三月甲寅立,二十八年薨。 | 元朔二年,戴王庸嗣,二十七年薨。 | 天漢元年,頃王附朐嗣,十七年薨。 | 始元四年,剌王建德嗣,三十四年薨。 | 黃龍元年,煬王旦嗣,二年薨,亡後。 | ||
初元四年,孝王宗以剌王子紹封,三年薨。 | 永光二年,繆王魯人嗣,四十八年薨。 | 居攝二年,舜嗣,二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 ||||||
膠西於王端 | 景帝子。 | 三年六月乙巳立,四十七年,元封三年薨,亡後。 | ||||||
中山靖王勝 | 景帝子。 | 六月乙巳立,四十二年薨。 | 元鼎五年,哀王昌嗣,二年薨。 | 元封元年,穅王昆侈嗣,二十一年薨。 | 征和四年,頃王輔嗣,三年薨。 | 始元元年,憲王福嗣,十七年薨。 | 地節元年,懷王脩嗣,十五年薨,亡後。 | 廣德 |
廣平 | ||||||||
膠東王 | 景帝子。 | 四年四月乙巳立,四年爲皇太子。 | ||||||
臨江愍王榮 | 景帝子。 | 七年十一月己酉,以故皇太子立,三年,坐侵廟壖地爲宮,自殺。 | ||||||
廣川惠王越 | 景帝子。 | 中二年四月乙巳立,十二年薨。 | 建元五年,繆王齊嗣,四十五年薨。 | 征和二年,王去嗣,二十二年,本始四年,坐亨姬不道,廢徙上庸,予邑百戶。 | ||||
地節四年五月庚午,戴王文以繆王子紹封,二年薨。 | 元康二年,王汝陽嗣,十五年,甘露四年,殺人,廢徙房陵。 | |||||||
廣德 | 居攝元年,王赤嗣,三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 |||||||
膠東康王寄 | 景帝子。 | 四月乙巳立,二十八年薨。 | 元狩三年,哀王賢嗣,十四年薨。 | 元封五年,戴王通平嗣,二十四年薨。 | 始元五年,頃王音嗣,五十四年薨。 | 河平元年,恭王授嗣,十四年薨。 | 永始三年,王殷嗣,二十三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 |
六安 | 始元四年,夷王祿嗣,十年薨。 | 本始元年,繆王定嗣,二十三年薨。 | 甘露四年,頃王光嗣,二十七年薨。 | 陽朔二年,王育嗣,三十三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 ||||
清河哀王乘 | 景帝子。 | 中三年三月丁酉立,十二年薨,亡後。 | ||||||
常山憲王舜 | 景帝子。 | 中五年三月丁巳立,三十二年薨。 | 元鼎三年,王勃嗣,坐憲王喪服姦,廢徙房陵。 | |||||
真定 | 征和四年,烈王偃嗣,十八年薨。 | 本始三年,孝王申嗣,三十三年薨。 | 建昭元年,安王雍嗣,十六年薨。 | 陽朔三年,共王普嗣,十五年薨。 | 綏和二年,王楊嗣,十六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 |||
泗水 | 太初二年,哀王安世嗣,一年薨,亡後。 | |||||||
三年,戴王賀以思王子紹封,二十年薨。 | 元鳳元年三月丙子,勤王綜嗣,三十九年薨。 | 永光三年,戾王駿嗣,三十一年薨。 | 元廷三年,王靖嗣,十九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
右孝景十四人。楚、濟川、濟東、山陽、濟陰五人隨父,凡十九人。
師古曰:「此表列諸王次第與本傳不同者,本傳因母氏之次而盡言所生,表則敘其昆弟長幼。又臨江閔王封時年月在後,故不同也。它皆類此。」
齊懷王閎 | 武帝子。 | 元狩六年四月乙巳立,八年,元封元年薨,亡後。 | ||||||
燕剌王旦 | 武帝子。 | 四月乙巳立,三十七年,元鳳元年,坐謀反,自殺。 | 廣陽 | 初元五年,穆王舜嗣,二十一年薨。 | 陽朔二年,思王璜嗣,二十一年薨。 | 建平四年,王嘉嗣,十二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 ||
廣陵厲王胥 | 武帝子。 | 四月乙巳立,六十三年,五鳳四年,坐祝詛上,自殺。 | 初元二年三月壬申,孝王霸以厲王子紹封,十三年薨。 | 建昭五年,共王意嗣,十三年薨。 | 建始二年,哀王護嗣,十五年薨,亡後。 | |||
元延二年,靖王守以孝王子紹封,十七年薨。 | 居攝二年,王宏嗣,三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 |||||||
高密 | 元康元年,頃王章嗣,三十四年薨。 | 建始二年,懷王寬嗣,十一年薨。 | 鴻嘉元年,王慎嗣,二十九年,王莽篡位,貶爲公,明年廢。 | |||||
昌邑哀王髆 | 武帝子。 | 天漢四年六月乙丑立,十一年薨。 | 始元元年,王賀嗣,十二年,徵爲昭帝後,立二十七日,以行淫亂,廢歸故國,予邑三千戶。 |
定陶共王康 | 元帝子。 | 永光三年三月,立爲濟陽王,八年,徙山陽,八年,河平四年四月,徙定陶,凡十九年薨。 | 陽朔三年,王欣嗣,十四年,綏和元年,爲皇太子。 | |||||
中山孝王興 | 元帝子 | 建昭二年六月乙亥,立爲信都王,十五年,陽朔二年,徙中山,凡三十年薨。 | 綏和二年,王箕子嗣,六年,元壽二年,立爲皇帝。 |
右孝元二人。廣陵繼絕,凡三人。孝成時河閒、廣德、定陶三國,孝哀時廣平一國,孝平時東平、中山、廣德、廣世、廣宗五國,皆繼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