陰飴甥對秦伯


左傳・僖公十五年

十月,晉陰飴甥卽呂甥。會秦伯,穆公。盟于王城。王城,秦地。秦許晉平之後,晉惠使卻乞召呂甥迎己,故會秦伯盟于此。

秦伯曰:「晉國和乎?」對曰:「不和。「不和」二字,對得駭人。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去聲。其親,不憚征繕以立圉語。也,曰:『必報讎,寧事戎狄。』小人,在下之人也。君,指惠公。親,謂死于戰者。征繕,征賦治兵也。圉,惠公太子名。言小人恥其君爲秦所執,痛其親爲秦所殺,不憚征賦治兵以立太子。曰必報秦之讎,寧事戎狄而與之共圖也。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,不憚征繕以待秦命,曰:『必報德,有死無二。』君子,在上之人也。言君子愛其君,而知晉國之有罪,不憚征賦治兵,以待秦歸晉君之命,曰必報秦之德,惟有死而無二心也。○初讀「不和」二字,只謂盡露其短。今說出「不和」之故來,始知正炫其長。兩邊一樣加「不憚征繕」四字,是制縛秦伯要著。以此不和。」又用「不和」二字作一束。筆法嚴整。

秦伯曰:「國謂君何?」或死,或歸。對曰:「小人慼,謂之不免;君子恕,以爲必歸。小人不知事理,徒爲憂慼,以爲秦必害其君;君子以己之心度人之心,以爲秦必歸其君也。小人曰:『我毒秦,秦豈歸君?』毒秦,謂晉背施閉糴,毒害秦國也。○所以可慼。君子曰:『我知罪矣,秦必歸君。所以爲恕。○卽承上君子、小人說來。雙開雙合,章法極整,又極變。貳而執之,服而舍捨。之,晉有二心,而秦執之。晉旣知罪,而秦舍之。德莫厚焉,刑莫威焉。舍之,則秦之德莫厚于此;執之,則秦之刑莫威于此。服者懷德,貳者畏刑。服秦者,懷秦之德;貳秦者,畏秦之刑。此一役也,秦可以霸。秦歸晉君之役,使諸侯懷德畏刑,可以成霸業也。納而不定,若秦初納晉君,今執之而不安定其位。廢而不立,秦旣執晉君,今不歸而使之復立爲君。以德爲怨,秦不其然。』」是秦始有德于晉,而今則變德爲怨,秦豈肯爲此。○前兩段並述君子、小人意中事。「貳而執之」以下單就君子意中,一反一正歆動他。

秦伯曰:「是吾心也。」入其彀中。改館晉侯。饋七牢焉。牛、羊、豕各一,爲一牢。將歸之故加其禮焉。

通篇作整對格,而反正開合,又復變幻無端。尤妙在借君子、小人之言,說我之意,到底自己不曾下一語。奇絕。